2026年7月1日,土耳其贸易部公布了一项包含十六条条款的修正案,该修正案旨在修改…… 商业广告和不正当商业行为的监管 (Ticari Reklam ve Haksız Ticari Uygulamalar Yönetmeliği)刊登于第33297号官方公报。自……起生效 2026 年 8 月 1 日.
该协议只有一条生效条款,没有分阶段实施的子条款,也没有过渡性规定。对于已经开展的折扣活动,没有豁免条款;对于已经发布的网红推广帖文,也没有豁免条款;对于产品页面上已经显示的评论,也没有豁免条款。合规期限仅为一个月。
你所读到的大部分报道都将此事视为法律更新——是你的合规团队和外部律师需要处理的事情。这种说法并不全面,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团队会迟迟发现问题的原因。
这条规定会出现在您的界面上。 它会改变你的划线价格可以显示的内容、产品详情页上可以显示哪些评论、个性化设置层必须向用户解释哪些信息,以及广告素材必须披露哪些内容。这些都是产品或增长团队中某个成员负责的组成部分,其中一些对转化率至关重要。法律备忘录会告诉你规则是什么,但不会告诉你应该修改哪个部分,也不会告诉你修改需要花费多少成本。
本文是这项工作的第二部分:将修改映射到它们破坏的界面元素,我们将运行的审计顺序,以及对合规性和转换之间实际冲突之处的诚实解读。
在开始之前,有两点需要说明。首先,该法规适用于面向土耳其消费者的商业广告和商业行为——如果您是面向土耳其市场销售产品的国际品牌,无论您的实体或服务器位于何处,您都受其约束。其次,本文是产品和增长分析,而非法律建议;我们已标出原文中存在争议之处,这些内容应咨询合格的土耳其律师。
影响产品表面的八项变化
| # | 修订 | 规章条款 | 受影响的接口组件 | 转换曝光 |
|---|---|---|---|---|
| 1 | 折扣参考价格窗口缩短至10天 | 第 14(3) 条 (已替换) | 划线价格、折扣标志、产品详情页价格块 | 高 |
| 2 | 每个销售渠道独立定价 | 第 14(5) 条 (新) | 跨渠道定价逻辑,应用与网页价格一致 | 高 |
| 3 | 有条件促销活动被纳入折扣机制 | 第 14(7) 条 (新) | “买三付二”、免运费门槛、购物赠礼 | 中 |
| 4 | 评论仅限已验证购买者查看 | 第28/B条 (重写版) | 评论组件、评论收集流程、评论数量 | 高 |
| 5 | 投诉平台:回复时间缩短至 48 小时 | 第28/C条 (已修改) | 升级工作流程(非界面变更) | 低 |
| 6 | 定向广告必须易于解释且可调整。 | 第25/A条 (新) | 个性化层、推荐模块、偏好中心 | 中 |
| 7 | 人工智能应用公开;禁止使用合成方式代言真人。 | 第 18(8) 条 (新)第 27(12)条 (新) | 创意、聊天界面、产品图像、虚拟模型 | 中 |
| 8 | 影响者标签规则已纳入监管条例 | 第23/A条 (新) | 创作者简介、文章模板、联盟内容 | 中 |
此外,环境声明(第 17 条)在第 9 节中有所介绍——对大多数商家而言,转化率较低,但对可持续性徽章和筛选器却造成了直接打击。
下面,我们将以最重要的形式逐一说明:发生了哪些变化,出现了哪些问题,以及如何应对。

1. 您的划线价格现在具有十天的记忆期。
发生了什么变化? 第 14(3) 条已被替换,而不仅仅是修改,替换后的条款同时实现了三个目标。
旧段落写道:为了好 或服务折扣前售价是指在以下范围内适用的最低价格: 三十天 在折扣生效日期之前。新段落:
- 将窗口期从三十天缩短到十天。 参考价格是此前十天内的最低价格。 开始日期 折扣触发条件——请注意,触发条件也从“折扣生效日期”改为了活动的开始日期。
- 将范围缩小到商品。 现在,橱窗最低价测试也适用于商品销售广告。
- 将服务完全移出该测试范围。 对于水果和蔬菜等易腐烂的商品 以及服务参考价格是折扣前的价格,而不是最低价测试。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项变更:服务以前是 内 原先的“30天最低价规则”已被完全转移到另一套不同的测试方法中。如果您销售服务、订阅、旅行或体验产品,那么您的参考价格规则不仅改变了持续时间,也改变了方向。
新增段落(6)补充道: 忠诚度和会员计划 只要该计划易于消费者访问或使用,则符合第 14 条的规定。会员专享价格与划线标注的非会员价格一起显示,属于折扣广告,必须符合适用的参考价格测试。
什么会坏? 与直觉相反,较短的窗口期是 更难 遵守规则比更容易操作更难——而这正是大多数总结文章忽略的关键点。30 天的窗口期足够长,其中的最低价格通常是之前更高的、接近标价的旧价格。10 天的窗口期则更符合您自身的促销节奏。如果您在 9 天前开展了一项促销活动,那么该活动的价格现在就是您的参考价格。
对于任何频繁进行促销活动的团队来说,实际后果是: 你的广告折扣力度会减弱,而且促销活动最频繁的品牌,其折扣力度减弱的幅度最大。 对于促销周期为两周的零售商来说,他们会发现,回顾十天的数据几乎总是能反映出上一个周期的最低点。
此软件包中没有关于滚动或连续 Markdown 的规则(art arda uygulanan indirimler)——但你不需要这样做。机制会自动完成:每次降价都会根据过去十天的数据重置,因此滚动促销活动会逐渐降低其自身的标题百分比。
该怎么办。 按顺序讲三件事:
- 提取过去 90 天每个 SKU 每个渠道的价格历史记录,并计算您当前显示的折扣百分比。 本来可以 根据新规,这会用数字而非感觉来告诉你风险敞口。
- 找出那些合规率低于折扣标识仍能发挥劝说作用的 SKU。折扣标识的合规率一旦低于个位数,其在产品详情页 (PDP) 上的展示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低于这个比例,你花费的注意力几乎毫无意义。
- 对于该细分市场,停止在广告宣传的深度上展开竞争,改变策略机制。条件性促销活动、捆绑销售或会员奖励可能在无需提供无法证实的参考价格的情况下,实现同样的有效优惠。请注意,条件性促销活动有其自身的新义务——参见第3节——并且会员定价现已明确纳入第14条。
2. 您的应用将无法再借用您网站的价格。
发生了什么变化? 新第14(5)条:如果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相同的商品或服务: 不同的销售渠道折扣前价格必须按照第 14(3) 条确定。 仅考虑享受折扣的渠道中的价格。 该规定明确指出,在一个销售渠道中实施的价格不能作为其他渠道折扣销售的依据。
什么会坏? 这是最有可能在周一早上被判定为不合规的修正案,尽管目前还没有人决定不予遵守。
土耳其大多数多渠道零售商在其产品信息管理系统 (PIM) 或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ERP) 中维护一个统一的参考价格,并将其同步到网站、移动应用、电商平台店铺和实体店标牌。这种架构现在已经过时了。网站、应用、每个电商平台店铺和实体零售店都各自拥有一个独立的参考价格。 独立的十日价格历史每个折扣都必须根据其自身渠道的历史记录进行计算。
典型的失败模式是应用内专属折扣。应用内专属定价是移动端用户获取和留存的常用手段,通常的做法是将网页价格作为“优惠前”的价格。但根据第14(5)条规定,这种比较不再适用。如果应用本身有价格历史记录,则应用内专属折扣必须与应用过去十天的价格进行比较——如果应用的价格通常更低,那么过去十天的价格就远低于网页价格。
反过来,这种情况也适用于电商平台店铺,而且通常的做法是,实体店的折扣力度比线上小,同时使用共享的创意素材。
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架构变更,而不是代码变更,所以要先开始执行——它是本文中所有变更中准备时间最长的。
- 将各渠道的价格历史记录设为一级字段,而非派生字段。如果您当前的数据模型无法表达“过去十天内该渠道的最低价格”,那么这就是需要改进的地方。
- 对所有收费的共享创意素材进行审核。跨渠道共享且价格历史各异的素材,如今已成为一种系统性风险,而非效率提升的保障。
- 重新审视应用独占定价的商业逻辑。如果折扣力度无法再像之前那样充分宣传,那么这种定价策略的收购理由可能就站不住脚了——而这应该由增长团队来决定,而不是法务团队。
3.“买三付二”现在是一种折扣广告。
发生了什么变化? 新增第14(7)条:凡促销活动以消费者购买特定数量、金额或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或进行特定交易或类似条件为条件,提供折扣或其他优惠的, 第十四条的规定适用 ——但有一项例外,即关于展示商品或服务数量的规则。
这一点值得明确说明,因为7月份发布的几份摘要都弄反了:第14条 适用 针对有条件的竞选活动。这并非例外。
什么会坏? 条件机制以前大多不在折扣机制之内,现在则被纳入其中。其适用范围包括:买一送一、“买三付二”等。3 al 2 öde),消费门槛福利, 免运费门槛以及购物赠礼(hediye) 活动。
因此,这些宣传活动所宣传的优惠必须按照符合第 14(3) 条规定的参考价格(相关渠道的十天最低价)进行计算,并且必须披露宣传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正如第 14(1) 条对折扣一直要求的那样。
免运费门槛需要特别注意,因为它们通常由物流或商品团队负责,很少会被当作广告来审核。如果您的免运费门槛被设定为与消费金额挂钩的优惠,那么它现在就属于第14条的适用范围。
该怎么办。 清点所有当前生效的条件机制,包括那些不被视为活动机制的机制。对于每一种机制,确认其宣传的收益可以根据符合规定的渠道参考价格计算得出,并且显示了开始和结束日期。如果某个机制当初是为了规避折扣规则而特意选择的,那么这种理由不再成立。
4. 已验证购买者规则是最大的变化,但几乎没人谈论它。
发生了什么变化? 第28/B条已被大幅改写为八段。第一段是后续条款:如果消费者评论可以在网上查阅, 只有实际购买过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才能提交评论。以及通过无法进行购买验证的渠道收集的评论 不能发布。
其余段落并非装饰:
- 发布规则必须易于获取 在显示区域内,或通过链接或警告符号打开弹出窗口——这些规则不得阻止或限制对商品或服务的评价。 附属合同 (
yan sözleşmeler主要涉及信贷和保险),也不将评论限制在特定主题上。 - 类别聚合。 如果评论按类别(产品、配送、卖家)划分,则所有评论都必须显示在…… 同一空间清晰、可区分、易于理解。
- 至少保留一年,客观排序。 审核通过后,评论即可发布。 至少一年, 不区分阳性和阴性按客观标准(日期、评价分数、卖家)排序 缺乏编辑指导如果评审意见被驳回,必须及时通知评审人。
- 健康声称 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发布。
- 在其他媒体中重复使用 仅当评论反映出原频道评论的一般特征时才允许这样做; 未经核实的评论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 必须公布赔偿结果。 如果消费者的申诉已得到解决,并且该结果已通知消费者—— 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卖家 ——经过必要的核实后,必须立即公布。 在同一地点 与原评相同。
- 付费评论和付费代言。 不得为了增加销售额或制造虚假评论而达成任何协议或购买任何服务 or 包含对所用商品或服务的认可声明。请参阅下文关于第二项规定适用范围的注意事项。
什么会坏? 土耳其市场上几乎所有架构的评测,至少在某一方面都有涉及。
仅“已验证购买者”规则一项就足以使公开的评论收集方式失效——包括访问后插件、发送给未经验证列表的电子邮件营销活动、从内容分发合作伙伴导入的评论,以及从无法证明购买行为的平台导入的评论。如果您的评论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您无法关联到交易的渠道获得的,那么从8月1日起,这部分评论将无法发布。
这会带来直接且可衡量的转化成本,因此有必要坦诚地说明这一点: 评论数量和评论发布时间是产品详情页上最可靠的转化率指标之一。 产品详情页 (PDP) 的评价数量从 340 条骤降至 90 条,转化率自然会下降。这是监管规定中唯一一个合规性和短期转化率真正存在冲突的地方,假装不存在冲突对任何规划都无益。
类别聚合规则打破了以往常见的将产品评论、卖家反馈和配送反馈分别放在不同标签页的模式——这种模式悄然避免了物流投诉影响购买决策。如今,这种分离模式已不复存在。
一年的留任期限和禁止歧视的要求确实有效。 发布状态,而非收集日期。 今天您在页面上看到的历史回顾都在讨论范围内。
关于激励性评论的警示。 最后一段分为两个部分:获取 不确实 评论(doğru olmayan değerlendirmelerin yapılmasına),并采购 使用支持性声明 商品或服务(mal veya hizmeti onaylayan ifadelerin kullanılmasına虚假性限定条件位于第一条规定中。它是否适用于第二条规定尚存争议——如果不适用,那么无论代言是否真诚,付费推广以提升销量的行为都将被追究责任。一些评论认为,受激励但真实的评论显然不属于该条款的适用范围。我们并不认同这种观点。如果您运营付费或激励性评论项目,请就此问题咨询律师,而不是参考摘要。
该怎么办。
- 将现有评论库按购买是否可验证进行细分。输出结果是一个数字:你的社会认同在8月1日之后还有多少有效。首先完成这一步;其他一切都取决于这个数字。
- 围绕售后验证重建评价收集机制——订单关联的评价邀请、认证评价提交。预计评价回复量会降低,但每条评价的真实性会更高,因此需要据此设计评价邀请方式。
- 将按类别划分的评论合并到一个显示空间,并将由此产生的配送和卖家反馈的可见性视为运营信号,而不是显示问题。如果配送投诉目前显示在产品详情页 (PDP) 上,那么解决方案就是解决配送问题。
- 构建申诉公开流程,包括验证步骤和消费者通知解决方案的途径。这并非成本,而是一个机遇:已解决的投诉与原始投诉并列显示,是服务质量的有力证明,而真正能做好这一点的商家寥寥无几。
- 在8月1日之前重新调整您的产品详情页 (PDP) 转化率指标基线,以免评论导致的转化率下降被错误地归因于设计变更或流量结构变化。这是所有措施中最经济实惠的,也是最常被忽略的。
5. 投诉平台:72小时缩短至48小时——而且这比大多数报道所暗示的要短。
发生了什么变化? 第28/C条适用于主要功能是发布消费者投诉的应用程序。两项变更:
- 平台必须给予卖家回应的期限(在投诉公开之前)从“至少72小时”缩短至 四十八小时 — 该修正案替换了包括“至少”限定词在内的整个短语,改为设定一个固定期限而非最低限度。修正案还补充说,如果在该期限内未收到回复, 评论将直接发布。
- 虽然讨论较少,但对平台运营商而言,其影响可能更为深远:第28/C(1)条规定,合规平台须承担第28/B条规定的义务。 此外 他们自己的。因此,重写后的第28/B条——包括已验证购买者规则——也适用于投诉平台模式。
值得做出的修正。 很多报道将48小时内回复差评视为所有电商卖家的普遍义务,即必须在两天内回复。事实并非如此。第28/C条是一项规则。 投诉发布平台 - 在 şikâyet 网站模式——48小时是此类平台在发布商品前必须给予卖家的期限。如果您在土耳其进行在线销售,根据相关法规,这并不构成客户服务服务水平协议 (SLA)。
这样做确实会大大缩短你无法控制的声誉风险的爆发时间。你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的实际回应窗口期已被第三方缩短,而现在,不回应将导致投诉自动公开。
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工作流程问题,而非界面问题。请确认来自第三方平台的投诉通知会进入受监控的队列,而不是共享收件箱,并且该队列的服务水平能够确保在 48 小时内得到妥善处理(包括周末)。2026 年 8 月 1 日是星期六。
6. 现在,你的个性化层需要解释自身。
发生了什么变化? 新增的第25/A条涉及定向广告 卖方和供应商,以及代表他们订立远程合同的中介服务提供商 — 请注意范围限制;这并非所有广告商或广告技术供应商的通用规则。它将定向广告定义为分析消费者的在线行为、偏好记录、位置数据、人口统计数据或类似的个人数据,以便向特定个人或群体展示定制的广告内容。
你在哪里做这件事, 直接且易于获取 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涵盖以下内容的信息:(i) 哪些标准 用于展示广告,以及(ii) 消费者如何改变这些标准。
第25/A(3)条增加了一项禁止性规定:如果 已知的,或可以合理预期已知的, 如果消费者是儿童,则不得使用基于个人数据分析方法的定向广告。
两个精度点因为这两点在其他地方都被夸大了:
- 信息披露义务是一项 标准,而非规范。 法规要求“直接且易于获取”。它没有规定具体位置,因此并不要求在广告单元内部提供说明。合规性问题在于,从广告到说明的路径是否直接。
- 儿童条款禁止 基于用户画像的定向广告 针对儿童。这并非全面禁止针对儿童的广告,也并非单独禁止出于非广告目的对儿童进行个人信息分析。其关键触发因素是…… 建构性知识标准 — “理应知道”意味着,如果其他迹象表明是儿童,则未申报年龄不能作为抗辩理由。
什么会坏? 信息披露要求很容易满足,但也很容易做得不好。更难的要求是第二个方面:消费者必须能够…… 更改 要真正理解这些标准,而不仅仅是阅读它们。大多数土耳其电商个性化系统根本没有用户控制界面。推荐模块、个性化商品陈列和基于行为定向的站内营销活动通常都无法由目标用户查看或调整。
这是大多数网站上尚不存在的组件,需要自行构建。
该怎么办。 构建一个偏好界面,并将其设计视为转化问题而非法律上的复选框。默认的框架——“这是您看到此内容的原因,这是关闭方法”——鼓励用户选择退出。另一种框架——“这是我们认为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请指正”——鼓励用户进行更正,而更正后的内容是无法用金钱买到的第一方偏好数据。同样的监管义务既可以通过选择退出流程履行,也可以通过偏好收集流程履行。这种选择值得认真测试,而不是默认设置。
关于儿童权益保障:审核您是否可以根据年龄信息完全抑制个人信息分析,以及这些信息来源。根据“建构性知识”标准,仅仅回答“我们不收集年龄信息”是不够的。
7. 人工智能信息披露,以及彻底禁止合成代言
发生了什么变化? 两项性质截然不同的独立条款,不应混为一谈。
新增第 18(8) 条——披露义务。 如果以某种方式使用人工智能或其他软件,则必须进行信息披露。 实质性影响 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经济行为 or 广告出现的位置 数字角色与人类难以区分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创建。然后必须以清晰、易懂和可区分的方式进行表述。
一个值得了解的起草要点:重要性限定词(önemli ölçüde etkileyecek şekilde)位于两肢之前,这两肢由……连接 yahut更合理的解读是,它规范的是软件领域而非合成角色领域——但这只是一种争论,并非定论,土耳其律师可能会从两个角度解读。无论从哪个角度解读,完全合成的网红或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类模型都完全属于第二个领域。而风格化或明显动画化的角色则可能不属于该领域,因为它与真人并非无法区分。
新增第 27(12) 条——禁止。 广告不得使用 真人的数字副本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创建的内容,旨在营造一种虚假印象,即该人已亲自体验、使用或推荐了该商品或服务。这是一项彻底的禁令(yapılamaz),并非披露义务,且文本本身没有关于同意的例外规定。
什么会坏? 对于大多数电子商务运营而言,风险暴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而第三个方面往往被忽视:
- 在产品和广告创意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体图像 ——这种情况在产品图册、模特写真和生活方式图片中越来越常见。如果模特与真人无法区分,且为合成图像,则必须进行披露。
- 虚拟影响者和品牌化身 — 正好位于第二分支内。
- 会话式商务。 能够推荐商品的AI购物助手,其使用方式可能会对经济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如果你的助手使用人类的名字、人类的头像和人类的对话语调,那么可以说它同时运用了人类的思维和行为模式。而这类软件往往不会被归类为广告。
该怎么办。 涉及创意素材、产品详情页 (PDP) 图片和对话界面的合成人像素材库——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素材库通常由代理机构而非企业内部管理,因此应尽早开始询问。然后,将信息披露设计成一个精心设计的元素,而不是法律脚注。信息披露是信任信号还是摩擦点,完全取决于其执行方式,其位置和措辞都是可以测试的。我们预期,精心设计的聊天界面人工智能信息披露不会影响转化率,甚至可能更好;而位置不当的信息披露则不会。
8. 影响者标签制度从指导原则走向监管
发生了什么变化? 新增的第23/A条将社交媒体影响者广告纳入法规本身,提升了此前仅存在于广告委员会2021年影响者指南中的规则。第4条也新增了相应的定义。 sosyal medya 和 sosyal medya etkileyicisi —后者起草得足够宽泛,可以涵盖法人和自然人,以及直接或间接行事的人。
何时需要缴纳标签税。 推广广告商的商品或服务,或引导消费者访问广告商的网站,以换取:金钱收益; 免费或折扣商品或服务参与广告商举办的竞赛、活动或促销,或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的利益 参加广告商的活动免费产品和活动参与资格就足够了——无需现金支付。
标签上必须写些什么。 或 Reklam (广告)或 Tanıtım (晋升), 连同广告商的名称或商号 ——或者使用允许的替代表述,例如“由@[广告商]提供”、“感谢@[广告商]寄送产品”或“谢谢@[广告商]”。
承重点: 必须披露广告商身份。不仅仅是帖子本身的商业性质。一个赤裸裸的 #reklam 没有指明广告商名称不符合要求。
位置和易读性五个条件:
- 必须与帖子颜色和背景形成明显的对比,字体大小要清晰易读(采用标准字体大小,而不是数值规格)。
- 必须在用户无需滚动屏幕的情况下可见。 或者点击进入——在首次看到帖子时即可看到。
- 必须放置 在其他标签和话题标签之前并且与它们明显分开。
- 不得与其他文本或符号重叠,并需考虑平台的界面和技术特性。
- 内容跨越 多篇帖子,或是 转发或分享标签必须出现在 每 发布或版本。
对于纯音频内容,必须声明该广播包含有关广告商的广告或促销信息。 在节目开始时,广告播出前。.
什么会坏? 实际上有两点需要注意。首先是联盟营销和赠品计划——那些规模庞大、没有单独合同、合作模式仅限于“我们寄送产品,他们负责发布”的合作项目。这些合作关系很容易被贴上标签,但几乎从未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过标记。其次是模板合规性:“无需滚动即可看到”和“在其他标签之前显示”这两个条件非常具体,创作者习惯的标题结构无法满足要求,而且在大规模发布后,这两个问题都无法补救。
该怎么办。 更新创作者简介和合同,明确标签措辞、推广条件,以及关于转发和多篇内容的明确要求。然后,与其仅仅依赖简介,不如根据五项推广条件审核部分已发布的帖子——简介与实际帖子之间的差距正是曝光的关键所在。同样的审核也应扩展到联盟营销和赠品项目,这些项目通常完全独立于付费网红工作流程之外。
9. 环境方面的声明需要从指定的来源清单中加以证实。
发生了什么变化? 第17(2)条的适用范围扩大,规定不得以欺骗性方式使用环境标志、符号和批准文件。 具有误导性第17条第(3)款被替换,并新增两段:
- 第 17(3) 条——谁可以证实。 环境声明中引用的证书和批准必须有从以下机构获得的信息和文件作为证明: 主管公共机构和单位、大学相关院系或经认可的机构 或独立 研究、测试和评估机构。 注意其中的区别:认证是其中一种资格认定途径,独立性是另一种。即使未获得正式认证,独立的测试机构仍然可以证实其声明。而自我认证,或来自既未获得认证又与广告商无关的机构的标志,则不符合资格。
- 第 17(5) 条——禁止通用权利要求。 一般环境术语——
çevre dostu“环保”/“绿色”类——不得在没有附带解释的情况下使用,或以造成对商品、服务或生产过程的环境影响产生歧义的方式使用。 - 第 17(6) 条——具体性和获取方法。 索赔必须明确说明是 组件、部件或生命周期过程 它与以下内容相关,并提供相关信息: 测量和评价方法 必须提供以下任一信息 在广告刊登区域或者通过链接或警告符号,引导用户访问包含详细信息的网站或弹出窗口。这种直接告知的方式成本更低,也更容易被忽视。
第四条还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定义: çevresel beyan (环境声明)范围足够广泛,可以涵盖组件、生产、上市、展示和使用。 或处置以及任何关于环境效益或减少或消除不利影响的说法。
什么会坏? 类别级环保徽章和可持续性筛选器。类别列表中的“可持续”筛选器或产品详情页 (PDP) 上的绿色叶子图标,是一种以界面元素形式呈现的通用环境声明。根据第 17(5) 条和第 17(6) 条的规定,每个此类徽章都需要附带说明、明确的适用范围,以及现成的方法信息或获取方法信息的途径。
熟悉欧盟《赋予消费者权力指令》的读者会发现其架构与此类似。如果您已在欧盟市场开展绿色声明项目,那么其中大部分工作都可以借鉴。
该怎么办。 追溯每个生态徽章的来源,并确认该来源符合相关类别——请记住,独立且未经认证的机构也算在内。完全无法追溯来源的徽章应该被移除;无法辩护的徽章价值远低于其带来的风险。对于保留下来的徽章,要完善其说明:包括范围、生命周期阶段和方法——并考虑方法信息是否可以直接显示在页面中,而不是放在链接后面,因为直接显示的说明既符合规范,也更便于用户理解。
此外,在包内,接口范围之外
该修正案共有十六条,其中几条并未涉及电子商务界面,但如果您在相关领域开展业务,则值得了解:
- 艺术4 新增四个定义:
çevresel beyan,sosyal medya,sosyal medya etkileyicisi和tüketici değerlendirmesi评论的定义非常宽泛——包括评论。 和 评分或星级评定应用,涵盖质量,包括生产流程、促销、销售、交付、信贷和保险等辅助合同以及使用情况。 - 第7(5)(g)条 增加 学术职称 (
akademik unvanlar与文凭和奖项一样,这些物品不得用于欺骗或误导。 - 第 8(3) 条 - 一个 自由化并且与土耳其庞大的电子商务品类相关。绝对禁止比较广告。 食物补品 (
takviye edici gıdalar)被解除;可以按照客观标准进行比较,而健康声明范围内的事项仍然禁止。 - 艺术25 将“和利润分成”改为“or 金融服务广告中的“利润分成”——一项对伊斯兰金融产品具有实际效果的草案修正,这些产品有利润分成,但没有利率。
- 第26条被废除 其主题内容受新法规中的一项禁令约束。 第 27(11) 条人用药品、电子烟、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不得进行广告宣传。请注意,这些禁令已存在于主要立法中;此次修改是将这些禁令整合到法规中,而非新增禁令。
- 第 27(3) 条 在现有的禁令中,除了算命先生、灵媒、占星家和非法赌博之外,还增加了非法赌博活动。
- 新艺术。27(10) 禁止宣传食品补充剂,以免给人造成它们可以替代正常营养的印象。
- 新艺术。27(13) 禁止引用并非基于预先公布的客观标准的奖项或荣誉。 和 这些徽章是作为交换条件获得的。连词的使用至关重要:根据草案,两个条件都必须满足,因此,这针对的是那些没有公布评判标准的付费徽章,而不是仅仅针对其中任何一个特征。
- 附件A-13 (违反适用法律,对商品或服务做出健康声明,被列为欺骗性商业行为) 废除 — 健康索赔控制现在位于修订后的第 8(3) 条和第 28/B(5) 条中。
我们将运行的审计序列
按交货周期而不是风险排序,因为交货周期长的物品如果最后才开始生产,就无法完成。
现在就开始——建筑设计,数周的工作
- 将各渠道的价格历史记录建模为一级字段;可计算每个 SKU 在每个渠道的十天最低价格。
- 针对服务和易腐商品实施了单独的参考价格逻辑(紧邻之前的价格,而不是窗口期内的最低价格)。
- 评论语料库按购买可验证性进行分割;不可验证部分量化
- 已构建并关联已验证的评论收集流程
- 已建立补救公开途径,包括验证和消费者通知途径
- 目标偏好界面的设计和构建(目前大多数网站上尚不存在)
立即开始——盘点库存,计算工作天数
- 列出的所有条件机制,包括免运费门槛和购物赠礼。
- 忠诚度和会员定价已根据第14条进行核查。
- 所有出现在创意作品、产品展示图片和对话界面上的合成人像——请向您的代理机构索取书面清单。
- 每个环保标志、过滤器和声明均可追溯到佐证来源及其所属的资格类别。
- 每一份共享的跨渠道创意素材都有其成本。
- 联盟营销和礼品赠送计划被视为引发标签化的关系
8月1日之前——界面和内容变更
- 折扣标识和划线价格根据合规参考价格重新计算。
- 应用专属和频道专属的折扣对比信息已更正或撤销
- 按类别划分的评论合并到一个显示空间中。
- 查看发布规则,这些规则可在显示区域、链接或弹出窗口中访问。
- 条件性广告系列会显示广告系列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 人工智能信息披露涉及合成图像和对话界面
- 创作者简介、帖子模板和合同已更新,以符合第 23/A 条标签要求,包括转发和多部分内容。
- 环境声明的范围、解释和方法信息
8月1日前——进行测量,请勿跳过此步骤。
- 重新设定了产品详情页 (PDP) 转换、评论小部件互动和折扣徽章交互的基线,以便将合规性驱动的变更与第三季度将要发生的所有其他变更区分开来。
8月1日之后——这部分工作才能真正收回成本。
- 测试偏好表面作为捕获机制而非选择退出机制
- 测试聊天界面上人工智能信息披露的位置和措辞
- 在可宣传的折扣力度缩小的情况下,测试其他促销机制。
- 测试结果的公布与原始评论并列,作为一种信任信号。
这项法规的作用 不会 do
我们特意加入这一部分,是因为7月份发表的大量评论将一些实际上并未包含在该方案中的条款强加于此。如果仅根据这些摘要来开展合规工作,将会造成资金浪费。
以下是 不会 在2026年7月1日的修正案中:
- 倒计时器、稀缺性和低库存声明 (“仅剩2件”)。未予处理。这些行为仍依据现行第14条第(1)款至第(2)款、不公平商业行为附件清单以及该部2024年关于价格信息和折扣销售广告的指导方针进行监管。
- 逐步降价和隐性费用。 未提及。
- 订阅取消流程。 未提及。
- 单价(
birim fiyat). 未提及。 - 暗黑模式作为一个命名类别。 尚未解决。欧盟的《数字公平法案》预计将直接提及“黑暗模式”和“成瘾性设计”,但截至欧洲议会2026年6月的立法更新会议,该法案仍未提交审议。
- 排名和排序方法。 第28/A条规定了排名申请,并且是 不会 本方案进行了修订。
- 平均评分显示或计算。 第 28/B 条将评论分数作为排序标准,但没有规定如何计算或显示平均值。
- 折扣活动的最长持续时间。 该条例未规定活动持续时间上限。第14条第(1)款要求注明活动开始和结束日期,但并未限制活动持续时间。
- 将滚动式或连续式降价作为一种特定做法。 仅通过第 1 节所述的十天重置间接受到约束。
- 一般情况下,客户服务服务水平协议 (SLA) 为 48 小时。 如第 5 节所述,48 小时规则适用于投诉发布平台。
我们会购买一件物品 不会 虽然一些评论也提到了这一点,但还是把它列入了这份名单: 激励真实评价。 如第4节所述,第28/B条最后一段的第二项显然并非仅限于虚假背书。这一点尚待商榷,而非已明确。
执法:由谁负责,以及执法力度如何
执法权归……所有 广告板 (广告委员会)是根据第 6502 号消费者保护法第 63 条成立的,隶属于贸易部消费者保护和市场监管总局。
可采取的制裁措施包括:行政罚款;暂停广告;以相同方式发布更正性广告;预防性暂停,最长可达三个月;以及针对网络违规行为删除内容或封锁访问。关于最后一项权力——该权力于2023年被宪法法院宣布无效(自2024年7月起生效),随后通过对第6502号法律的修正案重新生效,而针对内容删除和访问封锁条款的进一步挑战是…… 拒绝 该决定于2026年5月公布。该权力已生效。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多项修正案,因此,如果具体条款对您的风险评估至关重要,请咨询律师进行追溯。
关于金额方面,该部曾两次公布数据,但这些数据并不一致,因此我们同时提供两种数据:
- 1月2026: 根据第6502号法律规定的行政罚款进行了重新评估。 25.49%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广告和不正当商业行为违规行为的罚款总额为 99,339 土耳其里拉至 39,916,524 土耳其里拉。
- 月31,2026: 该部公布了2026年各中期最高限额为: 电视 TRY 31,808,530, 互联网 8,635,800 土耳其里拉和 户外 TRY 863,580.
因此,对于网络违规行为,适用上限为 尝试8,635,800请注意,5月份声明中的电视收视率数据恰好是1月份的最高累计收视率除以重估率,这表明两项公告中的一项是基于不同年份的数据。我们尚未能从已公布的资料中确定这一点;在将其纳入风险模型之前,请咨询律师以确认适用数据。
精美的天花板呈阶梯状 中等 (mecra)——没有统一的处罚倍数——而是针对违规行为发生的每种媒介分别处以罚款,因此在多个渠道投放的广告活动可能会受到不止一项处罚。此外,如果广告商不遵守暂停投放的决定,罚款可能会被重新执行。
该方案并未设立新的处罚机制。它仅增加了关税,而根据第6502号法律第77条制定的现有制裁措施自8月1日起自动生效。
我们的观点
我在这个市场从事转化率和产品界面方面的工作,总结了三点观察结果。
首先,十天规则对促销策略的影响大于对合规态度的影响。 大多数团队会将其视为数据问题——确保参考价格正确——然后就止步于此。但更深层次的影响在于,习惯性促销者恰恰因为促销频繁而导致广告折扣力度下降。这属于商品销售和定价策略问题,那些意识到这一点的品牌将在2026年下半年着手构建不依赖于不断加深的折扣力度的促销机制。而那些未能意识到这一点的品牌则会继续沿用同样的促销计划,降低折扣力度,然后慢慢地纳闷为什么折扣不再有效。
其次,在“已验证购买者规则”中,合规性和转换率之间存在真正的冲突,应该将其视为一种损失来应对。 3月1日起,所有拥有未验证语料库的商家审核量都将下降。这将反映在产品详情页 (PDP) 的转化率上。如果您事先没有重新调整指标基线,那么您将在第三季度不得不将监管影响归因于其他因素——例如设计变更、流量结构变化或竞争对手。最经济的缓解措施是本周做出衡量决策,而且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
第三,其中两项义务是转换机会,却被错误地申报为合规成本。 目标偏好表面,设计为偏好 捕获 与其选择退出,不如直接声明,这样可以生成高质量的第一方数据,而这些数据很难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在大多数隐私沙盒网络API已被逐步关闭、第三方信号仍然分散的衡量环境中,声明的偏好具有日益增长的价值。在原始评论旁边发布补救措施是产品页面上最强有力的信任信号之一,但几乎没有人能真正有效地执行。无论如何,这都是监管义务。它们是否也是资产,取决于是由产品团队还是法务团队来设计。
此处的界面变更均可进行测试。披露位置、偏好界面框架、评论显示架构、其他推广机制——每一项都存在一个会影响转化率的版本和一个不会影响转化率的版本,而二者之间的区别属于设计和实验问题,而非法律问题。
如果您在土耳其向消费者销售产品,但不确定哪些变化会影响您的界面,那么您应该在本周而不是九月份进行审核。我们的工作正是着眼于这种交汇点——监管变化如何转化为界面变化,并以转化率作为衡量标准,而不是假定其无关紧要。 联系我们的团队 我们将仔细查看您的产品详情页面,对照 8 月 1 日的要求审查其架构、定价逻辑和个性化层,并告诉您转化率的实际提升空间在哪里。
常见问题
如果我们不是土耳其公司,这条规定是否适用于我们?
是的。该法规适用于土耳其境内针对消费者的商业广告和商业行为。您所在机构的管辖范围和服务器所在地均不影响这一点。
是否有过渡期或宽限期?
不。生效日期只有一个条款——2026年8月1日——没有过渡条款,也没有豁免条款。无论创建或收集时间如何,在该日期当天生效的推广活动、网红帖子和评论均在生效范围内。
我们销售的是服务,不是商品。十天规则适用于我们吗?
形式有所不同。服务业已不再采用“窗口最低价”测试;参考价格是折扣前的价格。这是一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对许多服务业来说,也更为严格。
我们会在送货后通过电子邮件收集评价。这个方法可靠吗?
这取决于你能否提供评论背后购买行为的证据,而不是你请求评论的渠道。与订单关联的邀请,即把评论与交易联系起来的邀请,是可以验证的。而发送给普通营销邮件列表的推广活动则无法验证。
我们需要删除现有的未经核实的评论吗?
该法规禁止发布通过无法验证购买信息的渠道收集的评论。该规定对已发布的评论具有约束力,因此,无法验证的评论在8月1日之后不应继续显示。是否删除或取消发布这些评论取决于具体执行情况——建议您咨询法律顾问,并在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保留原始数据。
我们还能继续提供仅限应用程序使用的折扣吗?
您仍然可以针对不同渠道制定不同的价格。但您不能再使用其他渠道的价格作为折扣前的参考价格。应用内专属折扣必须以该应用自身过去十天的价格历史记录为准。
我们网站上的AI聊天机器人是否需要披露信息?
第18条第(8)款规定,如果人工智能或其他软件的使用方式对消费者的经济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使用与真人无法区分的数字角色,则必须进行披露。推荐商品的购物助手,尤其是使用真人姓名和头像的购物助手,很可能需要用户双手参与互动。因此,我们会进行披露。
我们的可持续发展标志来自第三方认证机构。这足够吗?
很有可能。第17(3)条接受主管公共机构和部门、相关大学院系或研究、测试和评估机构提交的文件。 无论是获得认证的还是独立的即使没有正式认证,独立于你的机构也符合要求。但自我认证或来自既非独立机构也非官方机构的标志则不符合要求。
像#reklam这样的标签足以作为网红帖子的标签吗?
不。第23/A条规定 Reklam or Tanıtım ——或使用其他允许的措辞—— 连同广告商的名称或商号位于其他标签之前,无需滚动即可看到,并且在多部分或转发系列中的每个帖子中重复出现。
48 小时规则对我们来说是客户服务的最后期限吗?
不。它适用于以发布消费者投诉为主要业务的平台,并且是此类平台在发布投诉前必须给予卖家的期限。该规定并未在法规中为卖家设立响应服务水平协议 (SLA),但确实缩短了您在投诉上线前做出回应的实际时间。
本文是对一项监管变更的产品和增长分析,专为负责电子商务界面的团队编写。本文并非法律建议。修订文本中的一些要点确实值得商榷,特别是第28/B条最后一段第二款的适用范围、第18(8)条中“重要性”限定词是否适用于该条款的两个部分,以及土耳其财政部2026年1月和5月公布的罚款金额是否一致。在做出合规决定之前,应咨询合格的土耳其律师,并参考官方公报文本进行确认。
来源
- Resmî Gazete,2026年7月1日,第33297号——修订商业广告和不正当商业行为条例的条例
- Reklam Özdenetim Kurulu — 之前/之后比较表 (PDF)
- LEXPERA——法规的综合文本
- 贸易部——关于修正案的正式公告
- 贸易部——2026年行政罚款,25.49%重估
- 《世界报》——广告委员会按媒介划分的罚款限额,2026年5月31日
- 贸易部——2024年价格信息和折扣销售广告指南(PDF)
- 埃辛律师事务所——广告业的新时代
- Gün + Partners — 商业广告和不正当商业行为条例修正案
- Erdem & Erdem — 对法规的全面修订
- Aksan律师事务所——对法规的全面修订
- 阿纳多卢通讯社——宪法法院维持广告委员会的内容移除和访问封锁权,2026年5月
- Gün + Partners — 宪法法院撤销广告委员会的准入封锁权(2023 年)
- 欧洲议会立法列车——数字公平法案







